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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业务

  诉讼,是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为解决案件依法定诉讼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而仲裁则是仲裁机构在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就他们之间的纠纷,由具有一定权威的第三者来居中公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择确定,无法共同选择或不选择仲裁员的,由仲裁机构在仲裁员名册中随机选择。我国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仲裁法,从原则和程序上规定了保证仲裁的公正性,与我国民事诉讼相比较,有着自身的优势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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